清廉兰州 · 每日廉语(四百四十六)

来源:兰州市纪委监委2023-06-28

公廉爱民  丝粟无所取

   语出《明史·周起元传》。周起元是明末东林七君子之一,以仁爱廉洁著称。《明史》评价他,“公廉爱民,丝粟无所取”。他曾向家中书信,仕宦二十余年,只有山田数十亩可供祭祀,所购吴中卷籍颇多,可检卖为糊口费也。孟子认为,面对利益诱惑,“可以取,可以无取”,如果取了,就伤了自己为官的清廉。人一旦拥有了权力,各种利益诱惑也随之而来,守清廉,很重要,不廉何谈爱民。

   “吏不廉平,则治道衰”,做官如果不能做清正廉明,最后受到伤害的就是老百姓。另一位明代官员刘行义,时常走访百姓,体察民情,了解疾苦,史书评价“愷弟廉明”,也就是平易近人,廉洁清明。任廉州知府时,看到民生凋敝,便从“我”做起,从“机关”做起,倡行勤俭节约,“丝粒不取于民”,减轻税征科派,不增加百姓负担。一丝一粒皆是民脂民膏,守好权力关,莫要取而伤廉害民。(黄彤彤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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