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无二贵 法不两适
语出《韩非子·问辩》。大意是,除诏令外,不能有第二种尊贵的言辞;除法律外,没有第二种适宜的行事准则,所以不符合法令的言行都必须禁止。法令成则公布于天下四方,一国之人必须全部遵守。韩非子认为,法令地位之神圣坚不可摇,所以特别强调“言无二贵,法不两适”。无中生有之议、歪曲事实之议、僭越规矩之议,是“恶议”“假议”,而非“良议”“真议”。
毛泽东主席在《反对自由主义》中明确指出,“当面不说、背后乱说”“开会不说、会后乱说”,是“不负责任的背后批评”,必须予以反对。也有的人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,口无遮拦,毫无顾忌,以显示自己所谓的“能耐”。党纪严于国法,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放纵自己的“言论自由”,不要因为表达个人私利和宣泄个人私欲而忘了纪律规矩。(黄彤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