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廉兰州(七百九十一) | 一介不取

来源:兰州市纪委监委2024-06-10

一介不取

——成语说“廉”(6)

 《孟子·万章上》中讲,“非其义也,非其道也,一介不以与人,一介不以取诸人。” 意指不是自己应该得到的一点都不要,形容廉洁守法。清代张伯行,在福建做官时,发现官衙帷幔帐幕都是锦缎和绣花,日常用具皆为金银器皿,很奇怪地问属吏这是怎么回事。属吏回答道,这是惯例。张伯行说,怎能用这样奢华的陈设来拖累百姓呢?于是全部裁撤。

 张伯行为官二十余年,清廉简朴。外任期间,生活所需都从老家带来,不取百姓一丝一粒。他还颁布了《禁止馈送檄》,“一丝一粒,我之名节;一厘一毫,民之脂膏。宽一分,民受赐不止一分;取一文,我为人不值一文。谁云交际之常,廉耻实伤;倘非不义之财,此物何来?”被赞为“操守为天下清官第一”。一介不取,同义者两袖清风,反之为贪污腐化。(清澜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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